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**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《关于同心县第**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》(同发改审发〔****〕***号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,建设资金除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外,其余由县财政筹措。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*、*标段进行公开招标。
************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:同心县第**小学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******?。包括新建综合楼、教学楼、附属用房、门房及配套建设室外管网、绿化、道路等附属设施。
2.2建设地点:同心县县城
2.3计划工期:***日历天
2.4招标范围:招标文件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
2.5标段划分:本项目划分*个标段,其中施工*个标段,监理*个标段。
*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:新建4#教学楼1栋,总建筑面积******,地上*层,框架结构;包括土建工程、给排水及消防工程、采暖通风工程、电气工程。(详见工程量清单)
*标段建设内容为:新建新建的附属用房1栋,建筑面积*****,地上*层,局部地下*层,框架结构;新建门房1栋,建筑面积****,地上*层,框架结构;包括土建工程、给排水及消防工程、采暖及通风工程、电气工程;围墙工程及电动伸缩大门。(详见工程量清单)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本项目*、*标段招标要求: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*级(含*级)及以上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其中,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*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B证)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。
3.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***4年07月**日8时**分至***4年07月12日**时**分(北京时间,下同),登录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电子交易平台”)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。
4.2“电子交易平台”实行**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***4年07月**日9时**分,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“电子交易平台”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
5.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“电子交易平台”将予以拒收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”、*************”同时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同心县教育局
地 址:同心县
联 系 人:***
电 话:****-*******
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******
地 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#楼1-***室
联 系 人:***
电 话:**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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